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北京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首都互联网协会联合全国和北京地区主要网站,在以往历次网络文化活动的基础上,共同推出大型系列活动“2013互联网文化季”。在5月至12月间举办网络长篇小说大赛、网络短篇小说大赛、微小说大赛、创意影像大赛、微电影征集令活动。
(1)2013年5月6日征集启动;
(2)2013年5月6日至9月30日征集参赛作品,参赛者将自己的作品上传至承办网站,供网友阅读和交流。有关操作详见网站提示;
(3)2013年10月上旬进行作品初评,组委会组织网站编辑和大学生评审团遴选出15篇长篇和30篇短篇入围作品并公示;
(4)2013年11月上旬,组委会邀请专家学者进行终评,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5)2013年12月,举办2013文化季颁奖总结活动,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对获奖优秀作品进行展示和宣传推广。
(1)参赛作品要求为8万字至20万字的中文小说,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格调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2)作者部分所处地域均可参赛。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大赛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相关作者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3)参赛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包括姓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此信息将作为作品著作权归属及活动奖励的依据。因资料不准确、不完整引起的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4)参赛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作品简、繁体专有出版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由承办方代理。对于大赛入围作品,大赛组委会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公益活动。大赛获奖作品出版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5)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6)严禁一稿多投。在此次大赛结束前,参赛作品不可未经主办方同意独自或结集在纸质媒体上发表或出版,不可在大赛指定网站以外的其他网络媒体上发表二分之一以上的内容,也不可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文学大赛或类似征文活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组委会保留追究的权利。
(1)参赛作品要求为2万字左右的中文短篇小说,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格调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2)作者部分所处地域均可参赛。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大赛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相关作者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3)参赛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包括姓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此信息将作为作品著作权归属及活动奖励的依据。因资料不准确、不完整引起的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4)参赛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作品简、繁体专有出版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由承办方代理。对于大赛入围作品,大赛组委会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公益活动。大赛获奖作品出版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5)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6)严禁一稿多投。在此次大赛结束前,参赛作品不可未经主办方同意独自或结集在纸质媒体上发表或出版,不可在大赛指定网站以外的其他网络媒体上发表二分之一以上的内容,也不可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文学大赛或类似征文活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组委会保留追究的权利。